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感谢您在此前一直对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,由于本公司业务人员的人事变动给您带来的不便,尽请谅解。
原公司业务员刘龙生于2016年05月1日正式离职,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。我公司郑重声明:该员工自离职之日起发生的所有业务关系均属个人行为,同 深圳市华翎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无任何法律责任。
原刘龙生的工作已由尹先生负责交接,尹生:15914131348,有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处理,15989910103 可及时联系本公司业务部(联系电 话:0755-33937062,0755-33884252),我们愿与您共创辉煌!
2016年(客)字第0307号
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